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咸寧高新區管委會:
《咸寧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咸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咸寧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實施方案
為推進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規范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促進合規高效流通使用,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授權運營模式
公共數據資源是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依法履職或者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的具有利用價值的數據集合,是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我市采取整體授權模式,將公共數據資源授權符合條件的運營機構進行開發利用;市政數局作為實施機構,統籌推進全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工作。
在數據增值潛力顯著,利于經濟社會發展、產業賦能和科學研究的部分領域或者場景,按照必要、穩慎的原則,可以采取個別授權方式對特定范圍內的公共數據資源進行授權運營。用于個別授權的公共數據資源,仍可以非排他方式用于整體授權或者其他領域個別授權。運營機構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參與授權范圍內已交付的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再開發。
二、劃定授權運營數據資源范圍
市政數局統籌建立全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目錄(以下簡稱運營目錄),并在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平臺(以下簡稱市運營平臺)發布;根據授權運營工作需要,結合市場主體數據產品開發需求,商數據提供單位按照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標準,對運營目錄進行動態更新。優先支持與民生緊密相關、行業增值潛力顯著和產業戰略意義重大的信用、教育、科技、工業、就業、社保、自然資源、空間地理、生態環境、住房和城市更新、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貿物流、文化旅游、衛生醫療、公共安全、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統計、醫保、住房公積金、體育、氣象、金融等領域開展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垂直管理部門要積極爭取并承接本領域國家部委和省級數據屬地回流,支撐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公用企業提供公共服務過程中收集和產生的公共數據資源,依法納入授權運營范圍。禁止開放的公共數據資源不得用于授權運營。
三、落實建設要求
(一)搭建市運營平臺。市運營平臺是全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的統一通道,與省級平臺對接,實現公共數據資源互聯互通。市政數局依托現有數據基礎設施,建立公共數據資源產品和服務供給體系,完善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加強數據要素規范化、標準化采集與動態更新,推動國家和省級數據按需回流。
(二)制定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清單。運營機構根據市場需求匯總應用場景及數據需求清單,按照“一場景一審核”的原則,提交市政數局和數據提供單位審核,并在市運營平臺發布。首批擬提供的數據產品和服務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信貸、健康商業保險核保理賠、醫療領域網絡獲客渠道綜合價值分析數據集、智慧停車動靜態數據集、金融業務風險分析預警模型、文旅數據集等。
四、完善授權運營過程管理
(一)明確準入要求與程序。市政數局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確定運營機構,并向社會公示;與運營機構簽訂授權運營協議,期限為3年。數據提供單位不得自行授權,嚴禁擅自以合作開發、委托開發等方式變相將公共數據資源授權給社會機構、企業及其他組織。
(二)強化技術保障。市政數局指導運營機構在市運營平臺上開展運營活動,運營機構可以在現有平臺能力基礎上拓展建設經測試認證的專業化數據開發技術支撐工具和運營管理工具,通過使用控制、數據沙箱、隱私計算等安全合規可信的方式加工處理公共數據資源,提供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
(三)加強開發利用主體管理。運營機構制定開發利用主體入駐、退出相關規范,報市政數局同意后實施。開發利用主體應當具備成熟的數據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經營狀況和信譽良好,近3年未發生網絡安全、數據安全事件,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要求。運營機構應當對開發利用主體進駐申請進行審核,并與其簽訂開發利用協議,定期向市政數局報送相關情況。
(四)規劃實施進度。2025年建成市運營平臺,確定運營機構,以住房公積金數據為試點啟動運營,建立全流程機制并培育數商生態。2026年完善平臺功能,實現數據全鏈條協同,擴大數商規模,形成可推廣的數據產品與生態企業。2027年提升運營能力,孵化新產業新業態,推動實體經濟與數字經濟融合發展,將咸寧打造為全省數據要素樞紐城市。
(五)界定退出情形及流程。授權運營協議期滿后,運營機構應當退出授權運營活動。運營機構申請提前終止授權運營協議且愿意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的,可以按照程序退出授權運營;運營機構違反授權運營協議、未達到協議約定的經營目標且未按照要求整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市政數局可以終止授權運營。符合退出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關閉運營機構在市運營平臺中的相關權限。
五、健全授權運營工作機制
建立數據安全保障和審核評估機制。運營機構要建立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披露數據資源使用情況并接受社會監督;在審核數據使用需求中發現各類風險,應當及時報市政數局,由市政數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評估。建立出域審核機制。公共數據產品和服務在發布前,須經運營機構出域合規審核并報市政數局備案。建立爭議處置機制。開發利用主體對平臺進駐申請、公共數據資源使用申請、數據產品出域審核等結果有爭議的,可以向市政數局申訴。建立成本核算與收益分配機制。運營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省關于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價格相關政策和收費標準;市政數局會同市財政局建立政企收益分配及動態調整機制。建立監督評價機制。市政數局應當定期組織對公共數據資源運營情況進行評估;建立公共數據資源貢獻評價指標。
市政數局負責加強對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工作的統籌協調,健全完善授權運營具體制度規范,會同發改、財政、國有資產監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完善數據產品市場化運營管理制度。市市場監管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指導價、價格欺詐及不按照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市財政局負責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數據資產的統籌管理。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等部門負責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數據安全相關監管工作。數據提供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公共數據的匯聚治理、分類分級、安全監管等工作。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