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我市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近期正式出臺的《咸寧市農業高質量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及三項配套實施細則進行深度解讀,并介紹了與之協同的“兩農”信用貸試點工作進展情況。
當前我市農業產業正處于轉型升級關鍵期,農業經營主體在擴大再生產、技術升級等方面的資金需求強烈,而傳統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亟待提升。為此,市委、市政府深化投融資改革,推出農業高質量發展基金政策,通過財政資金“撥改投”創新實踐,建立市場化、可持續的農業投入新機制,引導更多金融資本和社會力量投向農業農村領域,實現財政支農從“輸血”向“造血”轉變。
《管理辦法》共七章十七條,明確基金由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市財政局發起,委托市高投集團運營,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范風險”原則。2025年至2027年,市、縣兩級每年統籌資金5000萬元,圍繞“3+7”農業產業體系(糧油、生豬、特色淡水產品3個重點產業,茶葉、蔬菜等7個特色產業),重點支持農業重點項目、科技成果轉化、種業培育等領域優質市場主體。
基金采取政策性補助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方式運作,設立市級基金管理聯席會議負責重大決策。一是“先補后股”,每年安排3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農業主體進行補助,期滿驗收合格后轉為股權,由高投集團持有并按“適當收益”原則退出,資金回籠循環使用;二是貸款貼息,每年安排1000萬元,對合作銀行通過“咸金通”平臺發放的貸款,其利率超過LPR的上浮部分(最高不超過0.8%)進行補貼;三是特色農險保費補貼,每年安排1000萬元,對“3+7”農業產業特色農險給予45%的市級保費補貼,彌補保障空白。
會上還發布了《咸寧市農業高質量發展基金“先補后股”實施細則》《咸寧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實施細則》《咸寧市市級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實施細則》三項配套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各類支持模式的適用對象、申請條件、操作流程和風險管控,解決了“誰能享、怎么申、如何管”的實際問題,確保基金政策可操作、能落地。
此次發布的《咸寧市農業高質量發展基金管理辦法》及系列細則,通過“先補后股”、貸款貼息、保費補貼三種模式,構建了直接、精準的財政金融協同支農體系。與此同時,“兩農”信用貸從信用評估角度切入,有效彌補了傳統信貸不足。二者共同形成“基金+信貸”的立體化融資解決方案,旨在全方位降低農業經營主體成本,撬動社會資本,為全市農業產業轉型升級和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實保障。
下一步,我市將持續完善基金運作機制,加強政策執行力度,確保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讓農業經營主體真正享受到政策紅利,助力全市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邁出堅實步伐。